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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詳細資料

    (重要)關於seminar未滿規定次數


    同學們:
    關於seminar未滿規定次數的補救方式經詢問系主任如下所列,自101下學期開始實施,敬請注意並互相告知!

    關於聽講未滿規定次數(new)

    seminar若未滿規定次數,最多以二次為限,缺一次須至系辦勞動服務3小時,請於最後網頁公告次數的一個星期內至系辦勞動服務,以利系辦送校成績,若未於規定時間內至系辦勞動服務,成績以不及格計;缺席超過三次以上者,當學期分數以不及格計


    相關網址:無
    公告人員:系辦人員
    公告日期:2013-01-25
    附加檔案:無附加檔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