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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四請注意!畢業資格審查注意事項, 即日起至5/8止, 請至系辦趙小姐處辦理, 未於規定日期前辦理而無法畢業者, 請自行負責


    畢業資格審查注意事項 1. 選、必修欄位、輔系、雙主修及教育學程,如有不正確請用原子筆標示清楚。2. 畢業學分共139 學分,其中包含必修科目:71學分,通識課程32學分(含核心科目16 學分),選修科目36學分。3. 通識課程領域:(本系學生必須在人文學類、社會科學類、生命科學類,每一類至少2學分。)4. 歷年成績單檢查完畢,請用原子筆右下方學生簽名欄處簽名,並請可畢業者繳交二吋半身畢業照片(需穿著學士服)1張,背面請註明系所、班別、學號、姓名。5. 如修輔系、雙主修或教育學成者,請將成績單送相關系所審查,並簽註是否通過。6. 請所有同學務必於58日至系辦趙小姐處確認歷年成績單,若因未於期限內確認畢業學分而無法畢業者,請同學自行負責哦。 資訊系系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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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告人員:系辦人員
    公告日期:2013-04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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