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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學部大四生:未依規定選修融合通識名單


    1.依據學校96學年入學生通識課程選修要點,各系學生必修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,始得畢業
    2.下列名單之學生,請於100年4月29日前儘速至通識教育中心補辦「通識教育生活實踐」選課程序及修習課程。
    3.96入學(四年級)學生缺融合通識者:
            F74966159謝尚穎     F74945030劉威廷     F74941256洪品睿
            F74962197高毓翔     F74932184李彰晉


    相關網址:無
    公告人員:系辦人員
    公告日期:2011-04-25
    附加檔案:無附加檔案